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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3章 你会像苏苏那样受欢(1 / 2)


早晨还阳光明媚的天空,此时变得有些阴沉,厚重的云层遮住耀眼的阳光,给快节奏的城市带来一丝阴霾。

正如初晓此刻的心情。

带着满腹心事,她谢绝了袁逸的好意,独自一人走出金泽集团,漫无目的地在街上游荡。

就这么短短的几个小时,她第一次真切感受到了娱乐圈内的累心,面对无数摄像头的闪光灯、记者的提问,她就像什么都不懂的幼儿,傻傻地任由别人“欺负”,而她从小遵守的信条“人不犯我我不犯人”也在这一天被打破,明明身为同家,却非要争锋相对。

她万般无奈地叹了口气,抬头看着无迹的天空——如果她也能像天空一样包容万物,生活或许就不会这样让人惆怅了。

沿着繁华的街道一路向前,初晓不知不觉地来到了顾氏集团楼下,若是换做从前,她一定会欢欢喜喜地去见顾亦然,但是今天,她选择了转身离开。

只是因为她没有做好去见他的准备。

绕过顾氏集团,初晓来到地铁口附近的公园,平时,她总觉得公园里老人多,没有进去的必要,但是今日,心境不同,她突然很想进去看看。

徘徊了片刻,她终于转身走进了公园。

公园要比想象中大出很多,门口标志性的几棵樱花树正值凋谢之际,徒留三两片花瓣孤独地立于枝头,诉说着“我是樱花”的事实。

再往里走去,随处可见带孩子出来遛弯的老人,他们三三两两坐在一起拉着家常,似乎早已熟识。初晓在一处长凳上坐下,时而听听孩子们的嬉闹声,时而打量着来往的行人。

忽然,不远处响起一道道狗叫声,她循着声音回头,视线落在角落里的一间小木屋上。

Homes。

木屋正门上方只有这么一个单词,初晓的表情微变,手心悄悄攥紧。

她起身拍了拍身上的灰尘,笔直走向小木屋。

推开木门,一阵清脆的风铃声响起,初晓轻轻带上门,安静地站在门口,看着这个不过二十多个平米的宠物店。

屋里打扫的很干净,笼子里的动物们也被打理的很好。

“你好,想要来认领他们吗?”一个与初晓差不多年纪的女生朝她走来,她穿着一件粉色卡通围裙,手里还抱着一只刚吹洗完的小博美。

“这里不是宠物店吗?”

女生摇了摇头,把小博美放进了笼子道:“这里收养的都是流浪猫、流浪狗,如果有喜欢的,可以领养。”

这个女生叫洛晴,从小喜欢动物,和朋友一起开了这家动物收容所,Homes不是宠物店,因此不以盈利为目的,但为了维持日常开支,他们会在店里卖一些宠物用品。

“这里的动物被你们照顾的很好。”初晓目光温柔地扫过店里的动物们,最后将视线定格在了那只小博美身上。

小博美还没长开,它睁着一双乌黑的眼睛,好奇地打量着初晓,似乎一点都不认生。

“你喜欢它?”洛晴俯身,轻轻挠了挠小博美的皮毛。

初晓点了点头,思绪却是回到了很久以前,那时候,她还有自己的家、自己的爸爸妈妈、和一只调皮的博美犬啵啵。

啵啵是爸爸从朋友家抱来的,刚到家的时候胆子很小,总是躲着大家,后来熟悉了才渐渐活泼起来,啵啵很调皮,喜欢叫,看到初晓时总喜欢在她脚边打圈圈撒娇。

可是……

她始终不会忘记啵啵在自己怀里慢慢变冷的身体,如果当时不是她替自己承受了撞击的压力,或许这个世界上早就没有初晓这个人了。

那场车祸的每个细节,初晓仍旧历历在目,它已成为一场噩梦,在她脑海中挥之不去。

“小姐?”

“哦,抱歉,我只是想起以前养的一只博美了。”初晓吸了吸鼻子,眨着略有些潮湿的眼睛道,“请问领养有什么手续吗?”

“我们需要登记领养人的信息,请跟我来。”洛晴把小博美抱出来,带着初晓来到了前台。

原来,这只小博美被送来这里的时候病的很严重,而且三个月以下的博美很难养活,大概它的原主人看它活不了,就把它丢弃在了路边。

领养的手续并不是很复杂,洛晴向初晓出示了小博美身体状况的报告,以及接种疫苗的证书,初晓细细看过后收好,又询问了一些细节后才带着小博美离开了Homes。

那场车祸后,她原本打算再也不养狗了,可是今天看到它,心中对啵啵的思念再次被勾起,初晓轻轻摸着它白色的皮买,嘴角扬起一抹暖暖的笑。

和啵啵不同的是,它很容易近人,它抬头对着初晓糯糯一叫,那双眼睛似乎能望进心里:“声音叫的这么酥,你就叫酥酥……不对,苏苏吧。”

好像……叫苏苏的人都很讨人喜欢。比如屠苏,比如梅长苏。

有了苏苏的陪伴,初晓不知不觉地就忘记了之前的不愉快,她一会儿给苏苏拍照,一会儿和苏苏说话,时间过得飞快。

直到感到肚子饿了,她才发现夜色悄悄拉开了帷幕,公园里也变得冷清起来,她掏出手机看了看时间,决定去顾氏集团看看,如果顾亦然还在,就陪他一起吃晚饭,反正她已经和家里说了不回去了。

“好了苏苏,我带你去见哥哥。”说着,就抱起苏苏,朝公园出口走去。

只是还没走上几步,口袋里的手机响起,初晓腾出一只手拿手机,屏幕上亮起顾亦然的名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