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装客户端,阅读更方便!

第八十四章 我怕麻烦

第八十四章 我怕麻烦

季墨,人不如其名,是那种走到哪里都会发光发热的情圣款,一点也不寂寞。虽然在迎新聚餐时被好哥们林鸣天盖过了风头,但季墨根本不放在心上。几天后,他就出面邀请四个新入职的同事一起泡吧,鸣天和王乔欣然应允,邹希和苏悯也勉强点头。

这家上海知名的“零点”酒吧,有一处炫目轩敞的舞池,算是个兼顾舞厅功能的酒吧。这里的驻唱歌手,也比较擅长摇滚和舞曲。那些不喜欢喧嚣的年轻人,就不愿意来“零点”。但是季墨好热闹,就带着新同事们到这里尝鲜。

三男两女中,只有邹希和苏悯是没有正经泡过吧的,苏悯只是去酒吧暗访过,不算,邹希读书的时候一直是乖宝宝,根本没有接触过灯红酒绿的花花世界。

五个年轻男女围坐在圆形沙发里,三个男生要了一打啤酒,两个女生各点了一杯百利甜酒。喝着喝着,劲爆的舞曲响起,季墨就开始蠢蠢欲动:“苏悯,请你跳个舞好吗?”

苏悯看了看舞池里疯狂扭动的人们,有几个跳得最疯的女孩,穿着露背、露肩、露脐装,搭配超级迷你裙或者热裤,丝毫不介意因为动作过大而露出底裤,还有几个热舞的男人,正无所忌惮地揩油共舞的女子,嗨得就像嗑过药一样……

苏悯茫然地说:“我不会跳……”

“在酒吧里本来就是随便乱跳的,不要紧。”季墨毫无顾忌地拉起苏悯的手。

苏悯却不给面子地摇了摇头:“我不想跳。”

“真没劲!”季墨低声嘟囔一句,果然如预想中那样,像苏悯这种冷冷清清的类型,对于他这个派对动物来说,远观就好。

季墨有点尴尬,却不想去邀请王乔,因为像他这样的情场高手,是很有眼色的,早就看出王乔经常对着鸣天花痴,而邹希却暗恋王乔这个大学同班同学,关系太乱,他不想搀和。

季墨干脆起身离去,向着吧台上一对打扮妖冶的女子走去,他果然没有走空,几句热络的调笑之后,那位姿色上乘的紫色短裙美眉就跟着季墨下了舞池。季墨是舞场老手,那女子也很快就进入状态,两个人没多久就成为了舞池的焦点,身边的舞者纷纷为他们让出空间,甚至有几对停下来,欣赏他们潇洒热辣的舞姿。

“名不虚传的人生赢家啊!”邹希推了推鼻梁上的平光眼镜,露出了一抹讪笑,“季墨之前吹嘘,来酒吧从不会独身而归,我还不信,现在看来是真的。”

“哇噢!”王乔发出一声惊叹,“有没有什么精彩故事?”

“有啊!”为了博得心上人一笑,邹希刚想把季墨和他显摆的段子抖露出来,却突然想起鸣天还在旁边,鸣天和季墨的关系很铁,他这样出卖季墨,鸣天会不会介意?

没想到,鸣天根本无所谓,他随意笑笑,伸出手做了个“请”的动作,邹希才继续说下去,“有一次,季墨在‘魔翼’酒吧钓了个妹子,据说身材超辣,两个人喝了不少酒,然后就去附近的酒店开了房。你们不知道,季墨几乎所有连锁酒店的会员卡都有的!大家要是有什么亲戚来上海没地方住,可以问季墨借打折卡哦!”

“说重点!”眼见着邹希跑了题,王乔连忙把他拉回来,她迫不及待想听故事的高-潮。

“那一个晚上,就略去不表了,反正酒后那啥,你们都懂的……”邹希虽然没泡过吧、没做过爱,但不代表他很懵懂,经过上次部门聚会的真心话大冒险,他在王乔、苏悯面前,也没有必要故作矜持了,“第二天早晨,季墨酒醒了,发现床头被扔了一千块钱……”

话音未落,王乔和苏悯都笑趴下了,连神游天外的鸣天也笑着呛了口酒,禁不住咳嗽起来,好不容易理顺了气,鸣天也加入了爆料的行列:“后来那一千块钱,他请我和几个兄弟去吃了顿巴西烤肉,说是劳动所得,大家必须好好珍惜。那之后,我和那几个哥们就私下里叫他‘金牌鸭-王’,你们几个不要对他说啊,说了他会扁我的!”

“你呢?你泡吧也和季墨一个风格吗?”王乔居然开始打探鸣天的隐私。

鸣天带着几分笑意说:“我不喜欢泡吧,太乱,很少来。以前季墨泡吧也不大叫我的,有我在,会影响他和妹子们交流,万一他看上的妹子看上了我,那不就郁闷了?”

“该不是发生过吧?”苏悯的八卦细胞也伸出了触角。

“还真有过一次,那女孩长得有点像刘亦菲,正好是季墨喜欢的清纯型,不过,那女孩来问我要联系方式,我没给她。之后,季墨就拒绝和我一起泡吧了。”鸣天有点小得意。

“原来是好不容易才来一次啊!那更应该好好玩呢!鸣天,我们去跳舞吧?”王乔顺势表露了心意,旁边的邹希脸上有一瞬间的黯然。

“我不会跳。”鸣天居然拷贝了刚才苏悯的回答,“也不想跳。”

王乔的脸色微微一变,随即掩住了失落,邹希接了茬,“小乔,咱们去跳吧!”

找到个台阶下,王乔就跟着邹希走了,只留下苏悯和鸣天面面相觑,气氛有点诡异,鸣天掏出口袋里的“玉溪”,正准备点上,被苏悯提醒:“这片是无烟区。”

鸣天不动声色地看了她一眼,又把烟盒塞回了口袋。

“你干嘛学我说话?”苏悯不想让这家伙几次三番、有意无意地挑拨自己和王乔的关系。

“觉得你酷,就学了。你这不拐弯抹角的个性,倒真是挺讨人喜欢的。”鸣天把玩着精致的zippo打火机,笑盈盈地说,“为什么不和季墨跳舞?他对你很有好感。”

“我怕麻烦。”苏悯实话实说,季墨这样的花花公子,她怎么招惹得起?

“我也怕麻烦。”鸣天用指节敲敲桌子,“我叫个朋友过来一起喝酒,你不介意吧?”

“当然不介意。”苏悯和他没什么可聊的,干脆拿出手机,开始玩消除游戏。

十几分钟后,鸣天的朋友就到了,令苏悯怀疑,这男孩是不是住在酒吧隔壁。男孩个子不高,一米七不到,皮肤白皙,容颜俊秀,一双杏眼水汪汪的,脉脉含情,男孩身着英伦风的灰色呢子短大衣,脱掉大衣,里面是米色的菱格毛衣,品味不俗。

眼见如此耀目的小帅哥一枚,苏悯的眼中充满了好奇:“这位是?”

鸣天坦然地揽了揽男孩的肩膀:“这是苏悯,我同事。这是郑昊,我男朋友。”

顿时,苏悯就石化在那里,十几秒钟后,她才意识到自己的反应很不礼貌,连忙露出一个可能有点僵硬的笑脸:“郑昊你好!你那么快就赶过来,难不成是用飞的?”

郑昊不好意思地笑笑:“我的学校就在旁边,来不及换衣服就来了……”

苏悯想了一想:“上海服装学院?”

“对,我读大三。”

这男孩十分羞赧,刚开始,基本上就是苏悯问、他回答的状态。苏悯很快就搞清楚了,郑昊是学服装设计专业的,已经开始在一家知名工作室实习,他的老家在成都。

鸣天有点绷不住了:“苏悯,你这是在查户口吗?”

苏悯吐了吐舌头:“他那么害羞,我想让他自在一点嘛!”

“可是你这么严刑逼供,他脖子里都出汗了!”鸣天有点心疼他的小男朋友。

郑昊感激地看了鸣天一眼,对苏悯说:“我以后可以叫你苏姐吗?”

“可以呀!”苏悯努力让自己不再去关注鸣天搭在郑昊肩头的手,可她的内心,仍旧处在土崩瓦解的状态之中。这就是传说中的“出柜”吧!苏悯这辈子第一次亲眼见识。

以前,在看完电影《春光乍泄》之后,苏悯曾经去查过“出柜”的含义,这个词直译自英文“e-out-of-the-closet”,指的是公开性倾向,公开自己真正的样子。

关于“出柜”的起源,有两种说法。

传说在1832年以前,英国的法律禁止医生解剖尸体用作科学研究,除非是死囚的尸体。后来,解剖尸体终于合法化,许多英国医生开始购买死尸,进行科学研究,由于放在房间里有碍观瞻,只好将尸体藏在衣柜和其他隐蔽的地方。时间一长,人们就疑心医生的衣柜里藏有骷髅。“出柜”后来就开始代指“不可告人的隐情”。

另一种传说是,有人要寻觅一个无忧无虑、真正幸福的人,经过多方查找,终于碰到了一个看上去符合要求的女子,而这位被认为无忧无虑的女子却打开衣柜,让人们看到里面的一具枯骨。原来,这是她情人的尸骸。情人在许多年前和她丈夫的决斗中丧生,直到现在,她丈夫每天晚上都逼着她亲吻这具骷髅,她非常痛苦,并不幸福。在这个故事中,“出柜”指的也是“隐情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