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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节(1 / 2)





  “这里这么远啊,萝丝,你太紧张了——天啊萝丝他转过来了!他转过脸…………”

  “……”

  “……天啊,他是精灵吗?我从来没有见过这样修长的耳朵,还有挺翘的鼻子……还有他的眼睛!他的眼睛比翡翠还美……”

  “阿莎,你见过翡翠吗?”

  “和那没有关系!就算现在拿来世界上最棒的珠宝在我眼前,也肯定没有这个男人的眼睛好看!”

  “嘘,阿莎,阿莎!他好像在看我们……他是不是……听见我们了……”

  两个女人窃窃私语,憋着通红的脸蹲在原地。

  好一会儿后萝丝鼓足了勇气,将自己身上的粗麻披衣整理整齐,脚步轻缓地向着埃文走了过去。

  是的,埃文全都听见了。

  而且正感到很有些窘迫,他只能假装完全听不到。

  在他正打算询问别人的时候,便看见萝丝从那柴堆后面绕了出来,怯生生走到自己面前。

  萝丝拎着自己深灰色的长衣,极为生疏地行了一个屈膝礼,声音发颤地说道:“日安,贵族先生,不知道您到我们这里……有什么贵干吗?”

  她有些瘦小,站在埃文面前时差了足足二十来公分。

  埃文低下头来,尽量温和平易地说道:“你好女士,我是埃文·帕拉丁,偶然走到这里,现在似乎迷路了。请问这附近是否有供我住宿的地方?”

  萝丝只感觉头晕目眩,心脏快跳地想道:他的眼睛!他在看我……他在看着我,啊啊啊……

  萝丝不得不失礼地长吸了一口气,勉强按住自己的心跳,细若蚊蝇地回道:“先生……我们这里……没有客栈。您要是不介意的话,可以……可以在我家借住一晚上,我家只有我的老父亲和一个弟弟,绝不会打扰到您的。”

  “那真是非常感谢。”埃文仰头看了一眼天色后,欣然说道。接着他想到了什么,从自己的耳朵上取下了一枚小小的翡翠绿耳钉——在他的一对精灵长耳上,原本有两对耳钉,分别是钻石和翡翠,原本象征着圣光之道的追随者和高等精灵后裔的身份。

  不过,在这个世界上,只是寻常的装饰物而已。

  埃文如今身无分文,将其中一枚翡翠耳钉交到萝丝的手里,说道:“请允许我暂时用这枚耳钉充作借住的资费……”

  萝丝捧着这枚耳钉,心脏险些要掉出喉咙口,满心都想道:翡翠!这就是翡翠啊!他的眼睛真的是翡翠色的!

  接着就听见埃文低声续道:“很抱歉这枚耳钉对我有特殊的意义,今后我会来赎回它的。”

  萝丝满脸通红,终于回过神来,连忙说道:“不不不,贵族老爷住宿在我们这里,是我们的荣幸,我不能收它……”

  “请收下它吧,作为凭证,我会再来的。”埃文微微一笑。

  “……”可怜的萝丝呐呐说不出话来,一阵天旋地转,从耳朵一直红到了脖子根。

  半小时后,埃文跟随萝丝来到她居住的屋子。

  小渔村中大部分屋子是木质结构,有时会掺杂一些泥石,这些屋子会筑基很深,然后主体建筑距离地面悬空半米左右,这是为了预防海潮涨落淹进屋子中。

  整个屋子大概只有两个部分,用以用餐做事的地方和睡觉的地方,而后者仅仅用粗麻布隔开了三个小空间,里面各自有一张草席。一般渔民们做事时都习惯在屋外的空地上,因为屋内的空间确实太小。

  萝丝将埃文带进去后,进去同她的父亲说话——他们用的是这里的俚语,而只会人类通用语和精灵语的埃文只得默默坐在“客厅”里。

  这屋子里弥漫着一股臭咸鱼和劣质啤酒的味道,而且屋里的凳子实在太矮了……呃,埃文坐在上面时感觉像在蹲着。

  他正在打量屋内的装饰时,看见一个六七岁的小男孩怯生生从麻布后面钻了出来,好奇地看着自己。

  埃文莞尔地招了招手:“别怕,男孩,你是萝丝的弟弟?”

  小男孩跑到埃文面前,充满赞叹地打量了他好一会儿,点点头说道:“嗯,我叫提姆。你好漂亮,我可以跟你做朋友吗?”

  “……”埃文哭笑不得,想了想只能说道,“谢谢。我叫埃文。”

  提姆耶了一声,很快开始展露天不怕地不怕的男孩本性,在瞄了好几眼埃文背后露出来的剑柄之后,又好奇地打量他的耳朵:“埃文,你的耳朵怎么这么长?”

  埃文淡淡笑了笑,说道:“因为我是一名血精灵。”

  “血精灵?!我没有听过……”提姆绕着埃文走了一圈,“血精灵都像你一样好看吗?你的盔甲真酷,是不是从你的父辈那里继承的?听说使大剑的骑士都特别厉害,你是男爵吗?子爵?”

  小男孩滔滔不绝,埃文好笑地看着他走东走西,很快搬出了一把木剑走到自己面前:“你看!我也会耍剑!我是不是也很厉害?我要练多久才可能像你一样酷?”

  埃文摸了摸他柔软的头发,笑道:“很快,男孩儿,你会成长得很快,很强壮,你已经很酷了。”

  提姆脸上都有些红了,正在这时萝丝从里面走了出来,捏了捏提姆的脸蛋说:“好啦提姆,不要缠着帕拉丁先生了。快跟姐姐出去做饭。”

  提姆闷闷地哦了一声,被萝丝拎着出了门,回过头时对埃文晃了晃手里的木剑。

  屋里暂且静了片刻,埃文眯了眯眼睛,刚才萝丝撩开麻布时他嗅到了里面的气味。

  里面有伤口腐烂的恶臭味。

  埃文站起身来,站在那麻布后面,隐隐听见里面萝丝的父亲深深的呼吸声。那里面还有劣质的酒精味,这并不是里面的男人酗酒,而是他需要借助酒精的麻醉,以及等待伤口愈合。

  在没有医药和牧师的神术的情况下,穷苦的人民只能使用土办法来解决创口——将坏肉剜去,填上干燥的泥土,然后包扎紧——这是他们除了不断放血以外,为数不多的办法。

  然而这个办法并不见得有效,只不过流传甚广而已。大多数情况下,病人会在长期的痛苦中死去,如果有酒精的麻痹,也许这个过程会稍微轻松一点。

  埃文此刻隔着帘子,能嗅到里面死亡的气息。

  他轻声地叹了一口气,低声说道:“抱歉,我并不是有意打探你的消息……但是,或许将伤口清洗干净,会比用泥土填实要有用一些。”

  埃文等了许久,里面并没有传出声音。